衡水市开发区办税服务厅“一窗两税”综合业务窗口。史艳泽摄
河北新闻网11月27日衡水电(记者郎海江、史艳泽)作为全市国地税合作试点单位,衡水市开发区国税局制定了《衡水经济开发区国地税合作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合作项目、具体措施、人员职责、完成时限等内容,推动国地税合作不断升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32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23项自选动作深化创新,打造了具有衡水特色的“32+N”模式。这是从今日召开的衡水市推进国地税深度合作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衡水开发区国地税两局从机制建设入手,联合下发了《衡水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深化国地税合作实施方案》,对国地税双方合作在目标、原则、内容及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和安排。衡水开发区国地税协调该区管委会建成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构建合作平台,统一办公设备,统一叫号服务,设专职国税业务、专职地税业务和国地税综合业务等12个服务窗口,综合业务窗口同时受理国、地税两家涉税事项,实现了“一窗两税”。同时,衡水开发区国地税联合推出“服务管理一体化”,在业务流程不变的前提下,改进工作模式,整合前台后台岗位人员,以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为前台,将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人员全部前移,在办税服务厅组建业务办理后台,对所有业务实施“前台受理、后台操作、无缝流转、厅内办结”,所有面向纳税人的办税业务无需再到国地税机关办理,最大限度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据悉,从今年9月份起,衡水开发区国地税双方传递变更税务登记信息1994条、注销税务登记信息90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93条,共核查、处理异常信息361条,清理漏管户279户,恢复税务登记63户,纳税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