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推出公积金新政:已婚子女可用父母公积金购房

来源:衡水新闻网  2015-11-26 11:12:37  责任编辑:郑晓娟

    24日,从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推出系列新政,进一步放开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政策,多项新政减化了办理手续,解除了之前的种种限制,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欢迎。

    已婚子女可使用父母公积金购房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家庭互助作用,支持年青人购房,提升住房消费能力,在放开未婚子女购买自住房提取父母公积金的基础上,此次又出台了已婚子女购房时,可提取父母公积金的新政。

    根据新政规定,今年11月1日起,已婚子女在购买住房时,以全额自有资金购房的,可凭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提取父母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已婚子女贷款购房的,凭借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在办理贷款首付款、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和异地贷款业务时,可提取父母公积金,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总额、贷款实际还款额。

    非本地户籍在衡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去年年底,衡水市面对在外地工作并拥有当地公积金账户的市民,开放了其回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在此次新政推行之前,这项业务仅限于拥有衡水户籍者。

    如今新政推行的异地贷款业务,打破了这种限制。凡在衡购房者,如果在外地拥有公积金账户,非衡水户籍者,凭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可在我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简化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手续

    之前,拥有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个人住房,要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事先设法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拿到房产证后,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根据此次新政规定,借款人可以以本人其他房产、第三方授权房产作抵押,直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会直接划拨到原贷款银行。这样便省去了借款人要先设法还清商业贷款的先决条件,大大减轻了购房职工的负担。

    减少审批手续 增加还贷方式

    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再需要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审批时会参照管理系统中显示的缴存基数,推算出职工的月收入。

    在归还公积金贷款时,新政增加了“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据了解,此前仅有一种“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人每月还款数额相同,但前期所还款项中大部分为利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贷款本金按还款总月数均分,再加上上期剩余本金的月利息,形成每个月的还款数。这种方式虽然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支付的总利息较少,适合在前段时间还款能力强的人群及年龄较大者。

    增加提取条件配合装修贷款业务

    今年9月1日起,衡水市首度放开装修贷款业务,凡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装修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最高贷款额度按房屋每平方米不高于1000元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为配合这项业务的开展,此次新政规定,偿还本地公积金装修贷款时可在放款一年后,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自放款日开始计算的实际还款额。再次提取公积金时要求与上次提取公积金时间间隔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为两次提取间的实际还款额。

    另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抵冲装修贷款,具体政策按照公积金抵冲购房贷款的规定执行。

    封存账户提取减手续无年限

    公积金封存账户是指拥有公积金账户的,不再继续缴存,也未办理转移手续的账户。此次新政出台之前,如果想提取封存账户的公积金余额,要在封存两年之后办理。办理时,在单位账户下的,需要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或人社局出具的失业证)、提取人银行卡;封存账户在集中封存账户下管理的,需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或人社局出具的失业证)、提取人银行卡。

    新政规定,封存账户提取公积金的,不再有两年的限制,也不用再提供未就业、失业等证明,可随时办理。账户在单位名下的,需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明、银行卡;在封存账户集中管理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提取人银行卡。除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均可一次全部提取并给予清户处理。

    据了解,这项新政的出台,大大方便了遇到工作变动、单位改制等情况欲提取公积金的职工。 (记者袁占林)

相关新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骗提处罚将加重

2015-11-23 11:26:53

根据住建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骗提处罚加重

2015-11-22 11:21:17

根据住建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公积金条例送审稿公布 支付自住房物业费或可提取公积金

2015-11-21 13:33:12

国务院法制办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

代取公积金广告又来了 专家提醒小心陷阱

2015-11-20 13:41:26

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在买房、装修、翻建大修房屋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也可以在退休时连本带息一次性提取。

相关搜索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314081840。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