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各县区院分管领导、科长及内勤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县区院分别汇报了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围绕落实全国全省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交流研讨。会议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栾建文主持,公诉处主任检察官刘晓燕就考核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金波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在充分肯定公诉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存在短板和问题的基础上,李永志指出,要充分认识公诉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极端重要性,并从三个方面对公诉工作进行了准确定位。一是公诉工作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阵地。做好公诉工作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证法律在诉讼中得到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公诉队伍作为阵地的守护者、维护者、建设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二是公诉工作是展示检察机关形象、彰显执法公信力的主窗口。公诉部门承担着出庭支持公诉的重大职责,是展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形象的最重要、最直接的窗口,同时,也是人民群众了解和认知检察机关的最为经常和普遍的窗口。广大公诉人员应切实树立起窗口意识,注重自身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司法文明、公正执法,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的公正形象。三是公诉部门是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主渠道。首先,公诉工作延展性最广,参与刑事案件的多个环节。第二,公诉工作体现双重职能,即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追诉犯罪,又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第三,公诉工作涵盖台前幕后,既要在庭下调查核实证据、制作法律文书,又需要在庭上进行法庭辩论。不仅考验着公诉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还对演讲口才、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提出全面要求,是培养锻炼素质能力的有效平台。
李永志强调,要与时俱进,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做好检察工作特别是公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上,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切实找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提出了“六个坚持”要求;省检察院童建明检察长也指出,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中承担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任务最重的部门。这些重要论述为做好检察公诉工作提供了方向指针,要深入学习,把握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全市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永志检察长要求,要砥砺前行,整体谋划,全面提升公诉工作水平。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进位。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总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起来,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亮起来,让公正严格执法要求实起来,让公平正义的旗帜升起来,让检察形象好起来。二是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住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公诉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要让每天学习半小时制度立起来、挺起来,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开展拜师活动、出庭公诉实战演练等有效形式,全面提升公诉人员整体素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不断提高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水平。 (记者袁昕 通讯员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