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座北方生态宜居的滨湖名城
《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公开征求意见
拟定位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 规划形成“一核三轴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
近日,《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成果已由衡水市政府委托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目前,《规划》正处于公示阶段(网址:http://www.hsplan.gov.cn)。衡水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于9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文字稿送至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sghzggs@163.com。咨询电话:0318—2816955
编制目的
2014年,经河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市确定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我市的跨越赶超步伐。编制《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可以更好地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我市长远发展的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城乡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层次与范围
市域:衡水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8815平方公里。包含桃城区、冀州市、深州市、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11个县(市、区)。
都市区:包括桃城区和枣强、武邑、冀州3个县域范围,总面积约3231平方公里。
规划区:包括桃城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总面积82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增长边界及必要的生态空间所控制的范围,总面积约20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城乡一体;节约用地,适度规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区域定位
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京津冀区域绿色农产品供应加工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冀东南交通物流枢纽和生态宜居滨湖园林城市。
城市性质
中国北方生态宜居滨湖名城,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的交通枢纽。
城市职能
华北平原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冀东南区域知名的休闲旅游和交通物流枢纽;绿色农产品供应加工基地和橡塑、纺织服装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发展总目标
积极承接京津外溢产业,巩固加强产业基地的地位,打造京津冀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高地;借势新型城镇化推进,建设人民生活幸福、产业多元活力、配套设施完善的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依托衡水湖生态优势,建设湖城相映、绿色低碳、优美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