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衡水市住建局获悉,衡水市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今年改造任务为3514户,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16000元,维修户平均补助5500元,将于11月底前全部完工。
农村劳模家庭失独家庭等优先安排危房改造
今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14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707户。方案要求于11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中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重点村的农村危房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工。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市所有县市区(包括滨湖新区和工业新区),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对象家庭(简称优抚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贫困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农村贫困线的农村贫困户(贫困户的鉴定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政府组织审核审批)。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优先安排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农村劳模家庭、失独家庭等的危房改造。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经村中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
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流程为:改造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政府申报;乡镇政府根据村委会申报意见审核并公示;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的审核意见审批。
新建每户平均补助16000元 维修户平均补助5500元
农村危房改造分新建和维修,对新建户每户平均补助16000元,对维修户平均补助5500元。在此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对省财政直管县每户再增加补助500元。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区每户增加补助500元。省财政非直管县,市财政对危改户每户补助500元,各县市区财政对危改户安排补助资金平均每户5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