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郎海江、史艳泽)为加强景县县城管理,打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景县县政府研究,决定确定景安大街为“严管示范街”。自2015年9月7日起,景安大街正式实行“严管”,景县交警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从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严管”后,景县景安大街(亚夫路口至仲舒路口段)禁止2吨以上(含2吨)货运车,农用车,无机动车号牌(电动、燃油)的三、四轮车,中型以上客运车通行,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在“严管示范街”区域内道路两侧(除规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凡违法停车的,依法拖移拍照,并处以100元罚款。非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停放,一律在路沿石以上划定区域内按顺序停放。道路两侧严禁摆摊设点,沿街店铺必须店内经营,严禁摆放展销品、落地广告牌、彩虹门等物品。景州市场和惠民市场周边商贩必须全部进入市场内经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还将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处罚的一律予以扣车;对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1小时;公交车、出租车在路口五十米内不准停车上下乘客,违者处以100元罚款;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100元,记6分;机动车逆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掉头的,罚款200元;对遇行人过斑马线不避让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衡水交警提示:希望居民和沿街门店业主自觉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对发生在身边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