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当前各项安保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驻、夜、互、细”四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2天的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坚持驻查不放松。工作中,支队选派13名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担任督导员,派驻到全市13家重点危化品运输企业和客运企业,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源头。督导员共负责19项监督检查职责,主要包括督导和检查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录入和使用情况;交通安全工作例会记录;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车载GPS、视频监控平台运行、专职监控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动态监管记录;车辆进出站及日常安检记录;驾驶人交通安全奖惩记录和车辆安全状况;企业每月向交管部门备案大中型客货车辆和驾驶人情况;“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各项安检措施情况;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支队相关部门联合对督导员进行考评考核,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未有效开展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坚持夜查防隐患。确定自8月25日起至9月2日,每日24时至凌晨5时为夜查统一行动时间,严查客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为确保夜查行动取得实效,支队分别明确了具体的国道夜查时间和省道夜查时间。夜查行动中,执勤民警摆放反光锥筒,按要求着反光背心,佩戴齐全执法装备,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查,坚决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做到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坚持互查除盲点。为进一步强化对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押运员的监管力度,支队将8月25日定为异地用警统一行动日,行动中,各大队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根据任务量组织足够警力参加异地用警行动。并将异地用警的触角延伸至客运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坚持源头检查与路面治理相结合,一组路面查缉,严查营运客车违法停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营转非”客车违法违规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超载,非法承运危化品车灌装危化品,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未取得营运证的危化品运输车,非法伪装普通货车用以运输危化品,无运输许可车辆、无从业资格的驾驶人、押运员非法运输,危化品运输车未使用警示标志或未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一组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情况,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坚持细查除隐患。行动中,支队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落实发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不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同时,8月30日前,对全市10家重点运输企业单位所属车辆自今年以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处罚整改到位;支队还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联合安监、交通运输、质检部门,利用10天时间对全市141辆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确保全部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并保证安全好用;发现仍然没有安装的,一律停运,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此外,支队车管所还将集中对我市“营转非”客车、营运客车、危化品车辆逾期未检验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张丽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