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武强县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
去年7月以来,武强县法院因义务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214件,已通过强制执行执结144件。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武强县法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了专项行动。通过电视台、网络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规定宣传,对被纳入“老赖”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的,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并在最高法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公布系统、省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网、武强县法院官网、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布,同时,通过武强电视台、衡水电视台曝光,对仍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实际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1人,共涉及4个执行案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共计49案27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4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3人次。
“‘老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执行秩序,需要社会各界联合起来予以打击,让失信人寸步难行,维护法律的威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武强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正国说。
附:武强法院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
拖欠农民工工资
长期逃匿拒不执行被拘
2011年至2012年,李某甲与其父李某乙、其妻尹某三人支取施工款后拒不支付14名农民工工资。2014年1月3日,14名农民工均向武强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于2014年1月15日依法判决李某甲、李某乙、尹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分别支付14位农民工工资款,共计34144元。三被执行人逾期均未履行给付义务,14位农民工均于2014年1月28日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但李某甲、李某乙、尹某长期逃避,拒不履行。另外,武强县法院还有李某甲的3件长期未结执行积案,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和移交公安立案侦查追究拒执罪。2014年11月25日,武强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将其抓获,但其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武强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并通过电视台曝光。拘留期间,其父李某乙才主动找到十几位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最终以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