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曹春洁、王琛、郎海江)日前,河北省交管局出台新规定,要求5月1日以后发生的醉酒驾驶案件及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一律向社会公开曝光。5月17日,衡水交警支队利用双微平台率先曝光衡水醉酒驾驶案件,醉酒驾驶行为人李某某成为新规出台后被曝光的河北第一人。
据了解,5月15日14时,景县交警在景安大街马庄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二轮摩托由西向东快速驶来,车身来回摇晃,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随即将其拦下,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人满身酒气,拒不出示驾驶证,且趁民警不备,将摩托车驶入旁边胡同欲行逃窜,民警奋力拦截,将驾驶人抓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值达124.2mg/100ml。警方随即查明,该醉酒男子叫李某,持有C1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摩托车未上牌注册,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116.3mg/100ml。当日下午,驾驶员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景县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按照河北省交管局、衡水交警支队要求,景县交警第一时间将案情及照片传至新浪微博进行曝光,同时衡水交警支队也及时在衡水交警官方微信、微博上把驾驶人李某的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及检验鉴定报告进行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