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崔玉玲)衡水市环保局日前公布2015年3月份空气质量报告显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8.44,较上月下降14.5%(上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87);较去年同期下降15.514.5%(去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99)。
监测数据显示,我市3月良好天气6天,较上月增加1天,与去年同期持平。超标天数25天,其中轻度污染12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1天。超标天数比例为80.6%。3月,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11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20天,市区空气污染以可吸入颗粒物污染为主。
本月所测的六项污染物中,NO2、SO2、PM2.5、CO四项浓度均值较上月有所下降,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较上月有所上升,PM10与上月持平。
各县市空气质量状况依次为:冀州市8.05、安平县8.08、武强县8.25、阜城县8.61、深州市8.92、武邑县9.04、饶阳县9.05、景县9.07、枣强县9.08、故城县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