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直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0日,为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单位,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兼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五金交电等。2009年至2012年度,该公司因虚假纳税申报和应申报而未申报,被衡水市桃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处。涉案税款总计5794146.41元,罚款2391189.74元。
衡水市桃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3年3月至10月对衡水市直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少缴2009年至2012年度营业税及其附加3144069元、房产税7270.44元,印花税26014.90元、企业所得税1300743.01元,土地增值税887406.26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28642.80元。衡水市桃城区地税局分别于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9日对该单位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