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衡水市卫生系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多项卫生医疗惠民措施开始实施,包括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90元提高至490元等。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全面推开,使参合农民大病有了“双保险”。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除桃城区外,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631”补偿政策(即对医院药品零差率造成的减收,按照6∶3∶1的比例予以弥补:6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30%由当地财政予以补助,10%通过医院自身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内部消化),合理弥补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
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490元
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90元提高到490元,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减少个人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不低于75%。
新农合大病年补偿最高18万元
参合农民因患大病或多次住院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个人合规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实行分段补偿,年补偿最高金额18万元。
建立急危伤病应急救助机制
对在我市发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开辟应急救助绿色通道。全市26家设有急诊医学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因收治“三无”病人等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向省、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
巩固完善基层综合医改成果
认真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要建设两所以上。积极推进全科医师培养制度,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一名全科医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保持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