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陈凤来 通讯员杨万宁)2月26日,冀州市召开“三干会”,决定对17名工作实绩突出、作风素质过硬、干部群众公认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财政供养,并实行动态管理,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月薪1600元。继去年4名村党支部书记财政供养后,该市已有21名村党支部书记纳入财政供养序列。
该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党支部书记财政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由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建立农村党支部书记奖励基金,对敢于自己带头致富、积极扶持群众致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重奖。连续三年以上获奖励基金的,纳入市财政供养序列;连续五年以上获奖励基金的,聘任为农民身份的乡镇副职干部,同时兼任村党支部书记,享受副乡级政治、生活待遇,从而激发调动了农村党支部书记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