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价局向社会征聘价格听证会参加人

来源:衡水新闻网  2014-12-11 14:08:35  责任编辑:孙明霞

衡水市物价局关于征聘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收费)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衡水市物价局在全市征聘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衡水市居民或非衡水籍但在衡水市居住5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并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政治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二)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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