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你家的低保通过了吗?”“过了过了,咱们村低保听证小组都投票赞成我通过了。这阳光听证真不赖,谁也做不了假。”近日,衡水武强县周窝镇周窝村的老周通过了村里的低保听证后,喜滋滋地走在大街上,和过往的村民打着招呼。
从3月份开展“阳光低保”工作以来,武强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把低保“入口关”,通过突出制度建设,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固化为制度,不断巩固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把好政策还利于民。建立了《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核查办法》《低保公示办法》《低保听证办法》《低保联审联查办法》等多项办法制度。乡镇政府作为审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充分调动并发挥包村干部及民政专干的作用,加强对村委会听证会的现场监督。
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在健全工作流程的同时,公开办公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的咨询举报。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者坚决予以清退。以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监察、财政、发改、公安、工商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组成联席会,分别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违纪违规、低保资金管理、本县物价波动情况、已保障对象车辆购置情况、家庭人员等情况。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部门根据职责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民政局抽调科室力量分组入户核查,掌握各低保户的详实情况,根据现有的家庭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实行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对外出打工或自行就业生活条件有所改善的及时调减低保金,对重大疾病、残疾、子女上学的家庭及时增加低保金,确保低保家庭生活稳定。 “阳光低保”的开展,把各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进行了落实,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特困重保。武强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开展“阳光低保”工作以来,核查停保城镇低保235人、农村低保567人,共计清退城乡低保802人。(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