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民质疑煤降了取暖费为何不降 热力物价答疑

来源:衡水晚报  2014-11-07 13:23:33  责任编辑:孙明霞

      市物价局:供热标煤价格与2008年基本持平,取暖费暂不调整

    热力公司不具备降价的空间,那煤炭价格降了,电厂的成本低了,市物价局是否能召开听证会,下调取暖费呢?为此,群众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与晚报记者来到了市物价局了解情况。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想了解电厂供暖情况,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市集中供暖来自于衡丰、衡兴两个电厂,每到冬季,两个电厂就要开启供暖模式,这要消耗大量的煤炭,并不是市民想象的取暖的热量来自于电厂的废热。日常供暖季,在供热成本中,煤炭成本占60%,运营成本占40%。现在市区的取暖费是2008年制定的,当时成本监审的供热标煤(标煤即低位发热量为7000大卡/公斤)价格为每吨516元,经调查2009年—2012年,供热标煤价格一路上涨,分别为576元/吨、652元/吨、764元/吨、729元/吨,2013年下降为638元/吨,2014年1-9月供热标煤每吨平均516.77元。目前,供热标煤价格比2009-2013年确实降了,但与2008年制定供热价格时的煤价基本持平。

    对于取暖费到底该不该降的问题,物价局相关人员给我们算了一笔账。2008年,电厂热力无税单位成本30.72元/吉焦(热量单位),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当时制定的热力出厂价是26.65元/吉焦。从2009年以来煤价一直上涨,而热力出厂价一直没有上涨,也就是热力出厂价格一直低于热力生产成本。另外这几年人员工资、设备维护、水价、污水处理费、烟尘排污征收标准上涨,为治理大气污染,热力生产企业除尘、脱硫、脱硝等投入增加,使企业供热生产成本不降反增。如今,供热标煤价格与2008年制定供热价格时的煤炭价格基本持平,因此,今年取暖费的价格未作调整,仍为居民用热19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27.90元/平方米。

    目前,我省各设区市居民供暖价格为承德采暖季24元/平方米;张家口每月5.91元/平方米;唐山市采暖季集中供热26元/平方米、区域锅炉27元/平方米;秦皇岛市每采暖季集中供热价格每月6.80元/平方米、区域锅炉供热价格每月6.97元/立方米(上述四个市采暖期5个月);石家庄市采暖季22元/平方米;廊坊市每采暖季22元/平方米;保定市每采暖季20元/平方米;沧州市每采暖季20.50元/平立米;邢台市每采暖季18元/平方米;邯郸市每采暖季21元/平方米。据了解,省内今年各市均未调整供暖价格。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记者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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