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杨万宁、宋胜利)今年以来,冀州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成了覆盖全市的农村法律顾问网络。目前,该市376个行政村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
村(居)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村干部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委会开展村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依法维权;协助司法所指导村委会调处重大疑难民事纠纷;指导村委会依法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为经济困难的村民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为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或起草重要合同、协议;承办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业务等。
该局组织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定相应的法律服务计划,每年不少于两次到顾问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同时,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日常考评体系,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列入法律服务人员年度考核的参考条件。
该局将各村(居)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开展法律服务的内容等基本情况制成联系卡,发放到各乡镇,村民可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问题。小寨乡北尉迟村冀某与前夫赵某育有一女,因赵某经济状况较好,在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归赵某所有。但冀某发现前夫赵某因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照顾,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冀某想要回抚养权,但不知道怎么办。村干部告诉她,村里的法律顾问可以免费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她就按照联系卡上的电话咨询了本村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王律师就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她进行了详细解答。为了更好地帮助冀某解决问题,王律师还主动邀约冀某到事务所详谈,在王律师的帮助下,冀某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了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