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同岳法庭调解室内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调解一起债务纠纷。
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化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2010年以来,调解案件14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6%,实现了连续四年无新发涉诉信访案件
今年8月,饶阳县高村85岁的张老太太因房屋漏雨得不到修缮和赡养问题,把四个儿子告上了法庭,一时传得沸沸扬扬。这样的案子放在过去,一般是即刻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然而饶阳县法院考虑到案件处理效果,没有简单地这样做,而是带老人来到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通过村调委会将老人及四个儿子叫到了一起,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赡养协议,四兄弟轮流照顾老人,修房费用均摊,村调委会负责监督。
日前,调解人员对张老太太一家进行了回访,看到房屋已得到了彻底修缮,老太太的生活也由四个儿子轮流照顾,兄弟们之间的感情也变得非常融洽,一件很棘手的事儿很快得到了圆满解决。老太太激动地说:“多谢法院为老百姓着想,把事给我们调解了,要是对簿公堂,闹拧了不说,也没有今天的结果。”
当事人没有花一分钱,没有对簿公堂,矛盾圆满化解,老百姓真正感受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得到了实惠。这一切源于饶阳县人民法院开展的诉调对接工作,深入群众当中去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各取所长,处理起矛盾纠纷来事半功倍,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饶阳法院实施这一群策群力的工作方法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制度由来——
随着社会转型加快,矛盾纠纷大量出现,群众诉求多元化,案件类型多样化,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难度加大、成本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矛盾难以有效化解。饶阳法院有法官33名,年均收案2000件左右,有限的办案人员疲于应付,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审结,司法公信力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济欠发达的广大农村地区,大多数当事人法律知识不足,面对深奥的法律和严格的诉讼程序以及复杂的证据规则,诉讼中他们常常茫然无措,对法院的裁判不了解、不理解、不信任,很多案结了,事不了。
面对这种形势,饶阳法院的法官们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化解矛盾纠纷,即走进田间地头,改变单纯庭上办案、坐堂审案的固有模式,把诉调对接作为既便于群众接受,又能满足他们诉求的诉讼模式和解决办法。
2010年以来,饶阳县法院针对县情,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出发点,主动与党委及政府各部门沟通协调,将全县各类调解资源逐步整合,形成了以全县综治成员单位为点,县司法局、消协、妇联、劳动仲裁委、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各乡镇调委会、4个基层法庭、7个司法所(派出所)等法律职能单位为线,197个村调委会为面的立体调解网络。聘任了330名“诉调对接”调解员和65名特邀专业调解员,通过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将一切可用的调解资源充分吸纳,建立了跨地域、跨行业,具有综合职能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即: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群众组织调解等一切可利用的调解资源共同参与,内外联动,形成合力的专业化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