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2日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0-12 15:14:54 责任编辑:孙明霞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史艳泽 记者郎海江)记者从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衡水市于10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

    据最新气象信息,11日-12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河北省西北部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其他地区有小雨,全省大部地区有偏北风4-6级,气温将普遍下降6℃-8℃。气象部门提醒衡水市民注意保暖,不要贪凉,以防感冒等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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