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琛 记者郎海江) 衡水市农牧局、财政局近日制定的《关于2014年省级现代蔬菜产业园的实施意见》提出,2014年衡水市将采取“先建后补、拉开档次、奖励先进、淘汰落后”方式,建设9个省级现代蔬菜产业园,对经验收达到省定创建标准的产业园给予补助。
衡水市将重点支持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安排合作社承担建设任务数量和资金额度不得低于80%;其他社会资金投资的蔬菜园上年度蔬菜业赢利应在50万元以上。设施园区要集中布局,起始占地面积600亩以上且设施内可种面积330亩以上,项目验收时园区占地面积800亩以上且设施内可种面积450亩以上;芦笋现有面积500亩以上且年产350吨以上。衡水市蔬菜园区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引进试验与示范;水肥一体化、防虫网(30目以上)、粘虫板、性诱剂物资采购;集约化育苗所需微喷设施、穴盘和基质采购;园区防洪集雨设施建设与资源化利用;芦笋避雨设施栽培和水肥一体化;建立条形码或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与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重叠的园区,不再列支水肥一体化物资购置补助。
衡水市将通过项目实施,落实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使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实现质量可追溯,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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