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张月亭)为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严明纪律,强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日前,衡水市纪委下发文件,对在“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中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这10起典型案件分别为:
1、枣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孙立站在担任低保股股长期间,玩忽职守,造成已死亡人员享受低保待遇问题。孙立站担任低保股股长期间,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低保金。经枣强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孙立站党内警告处分。
2、武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三稽查队队长田方利用职务便利索要财物问题。2013年8月,田方在办理群众举报假化肥案件中,接受被查企业宴请,并要求企业为其私家车加油。经武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支部研究决定并报县纪委同意,给予田方党内警告处分。
3、武强县医院后勤科科长李泽清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单位所购公务用车超标的问题。2012年12月,李泽清在承办单位公车采购过程中,委托社会人员购买,又不明确告知采购标准,致使单位购进公务用车超标。经武强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泽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冀州市北漳淮学校校长杨立君、报账员阴玉茂向学校工程承包商索要钱款问题。2013年9月16日,杨立君以发放教师中考奖励为由向承包商索要现金,指派阴玉茂购买购物卡,两人私分。经冀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杨立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阴玉茂行政警告处分。
5、深州市清辉头卫生院院长蒋雪平网下购药不入单位账务账目、滥发福利的问题。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10日,深州市清辉头卫生院违反规定进行网下购药,收支不列入会计账,部分用于购物给职工发放福利。经深州市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卫生院院长蒋雪平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责任编辑:孙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