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衡水市拥有69所驾校,有教练车1712辆,教练员1785人,为深入了解这些驾校的运营状况,近日,市交警支队进行暗访,发现部分正规驾校也存在教学场地不规范、管理制度不落实、教学培训不规范、驾校巧立名目乱收费、教练车老化、异地招生培训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暗访中发现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在严厉打击黑驾校和非法报名点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相应法律法规,市交警支队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市车辆管理所根据《办法》每月对全市驾校的培训质量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于每月5日前通过衡水交管网网上车辆管理所进行公示,根据排名调整学员报名和预约考试人数。
《办法》规定,驾校培训考试质量考核为百分制,由培训质量监管、培训能力和受理考试人数核定监管、其他监管三部分组成,分别占50分、30分、20分,对于综合排名前五位的驾校,市车管所将给予增加驾校考试预约名额等奖励,对于排名靠后的驾校,将减少考试名额,直至建议主管部门吊销其培训资格。
此外,《办法》对驾校贿赂考试员和工作人员、违规向学员索取钱物、强制性收取费用、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考试舞弊、异地培训等行为也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