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细颗粒物浓度至少降10%

来源:西安日报  2014-03-12 15:07:27  责任编辑:孙明霞

    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突出抓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程、全力实施“一河两江”清水行动等,力争到2017年,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西安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余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

    目标: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西安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

    陕西省加强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污染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全面完善,城乡环境均衡发展,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初步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11.5%、12.9%、11.0%、12.9%。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关中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西安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其余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渭河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汉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丹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以上,其中:西安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

    ——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5%以上,其中:西安市达到100%。

    行动:着力解决“雾霾”等突出环境问题

    创建关中“环保模范城市群”

    ——突出抓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程。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按新标准全面达标为目标。关中地区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关中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实施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建立雾霾观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污染应急处置。创建关中“环保模范城市群”,提升关中城市群大气环境质量。

    ——全力实施“一河两江”清水行动。以流域水质全面达标为目标,全面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调水引流、控源截污、生态修复以及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推动“一河两江”水质持续改善。

    ——大力开展农业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快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地区、行业和企业的集中治理力度,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达不到限期治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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