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撤销哈理工MBA授予权 作弊生成绩取消停考3年

来源:京华时报  2014-03-03 14:36:19  责任编辑:孙明霞

    今年1月12日,2014年MBA考试哈尔滨理工大学考点发生作弊事件,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昨天,教育部官方网站消息称,黑龙江教育部门已经给予相关作弊考生取消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同时,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一事件,教育部决定,报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哈尔滨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于2015年核减其研究生招生计划。

    作弊考生停考3年

    教育部表示,作弊事件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应急机制,并派出工作组赴黑龙江省督办查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教育部门会同公安、工商、无线电、保密、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严肃查处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经黑龙江省相关部门调查,该事件是一起社会助考团伙精心策划预谋并利用高科技设备非法窃取国家秘密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已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关作弊考生取消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并已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哈尔滨理工大学相关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哈尔滨理工大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进行了处理及问责。

    核减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表示,这一事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招生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监督管理薄弱;有关工作人员政策意识淡薄,有章不循;个别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缺失,违法参与助考活动。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一事件,教育部决定:

    一、报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哈尔滨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

    二、2015年起核减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责成黑龙江省教育部门督促哈尔滨理工大学深刻检查、切实整改,同时全面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教育部强调,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团伙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于考试招生组织管理不力、违规违纪等行为,将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教育部要求全国考试招生系统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考试招生组织领导,加强人员管理,严守国家法规,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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