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史艳泽 记者郎海江)从衡水市外宣局获悉,该市于2月22日中午12点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将延续到2月27日上午8点。
据河北省环境中心监测站与省气象台预测,衡水市天气将持续雾霾,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经衡水市环保局与市应急办、市气象局会商,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该市将继续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延续至2月27日8点,
据了解,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停止户外活动;对水泥、钢铁、煤储和煤运、燃重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至少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60%;施工单位停止一切可以产生扬尘的作业;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至少5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采取停用80%的措施,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采取单双号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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