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孙希浩)衡水市文明委近日发出通知,部署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考核工作,推荐、表彰一批全面协调发展、社会反响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文明单位。
通知指出,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和考核工作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真正把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得到人民认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成为巩固成果、扩大创建影响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的过程。
据了解,此次文明单位的推荐除了符合《河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对在下列方面成绩优异的单位将优先推荐:积极开展“厚德衡水”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果;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走在了社会前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积极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治理大气污染、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要以推荐基层企事业单位、社区为重点,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村镇不少于推荐单位总数的10%;党政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不超过推荐单位总数的20%,对工作停滞不前、无新起色的原文明单位不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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