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袁占林)到了交房的时间,通知业主们来领钥匙,开发商却拿不出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而且楼房根本没完工,近日,购买了市区人民西路文鼎花园小区的业主们,让开发商的这一做法给气懵了。
被通知去领钥匙 发现小区里还在施工
7日上午,在文鼎花园小区售楼处,业主李先生说,他于两年前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显示2013年12月30日交房。在约定交房日的第二天,他接到开发商的电话,让他来售楼部领钥匙。在领钥匙前,他先去看房子,发现小区里还在施工,一下子心里没了底。随后他和其他几位房主向开发商讨要关于小区竣工验收的相关证书,开发商却提供不出。同期交房的,有4号楼、5号楼和6号楼。
业主们认为 开发商想逃避违约金
多位业主表示,当天他们接到通知来领钥匙时,开发商以人多拥挤为由,让他们一个一个到楼上签字、交钱、领钥匙,再由物业人员带领到售楼处南边的小区看房。开始时有几户办完手续去看房,发现根本不具备完工条件。其他房主见状,纷纷拒绝领钥匙并向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却未给出明确的说法。这一做法,让人联想到开发商是想逃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已到交房期的三栋楼 许多窗户上还没装玻璃
7日上午11时许,记者以业主身份欲进入文鼎花园小区时,门卫说,小区还在施工,他们是施工方的。想进去要由物业人员带着,否则他们不负责人员安全。
从敞开的大门向小区里看,已到交房期的4、5、6号楼为东西方向一排,4号楼和6号楼为33层,5号楼为18层。楼体外墙保温层、外墙装饰还未完工。许多窗户上还未安装玻璃,小区地面上到处堆放着砂石料……门卫介绍,楼里的电梯还无法使用。
领钥匙前签《承诺书》 业主得保证不问责开发商
一位业主说,他去领钥匙时,开发商方面让他先签了份《承诺书》。他着急用房子,对方又表示水电暖齐全,虽未最后完工但不耽误装修。等他办完了手续,才发觉上了当。
这位房主提供的《承诺书》上写着:“本人于X年X月X日购买了衡水晋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衡水市人民西路南侧的文鼎花园X楼X单元X房屋,并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按合同约定交了购房款。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当在2013年12月30日向本人交付房屋。现因政府指令(衡水马拉松比赛及大气扬尘污染治理)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施工两个月,致使楼体公用部分及相关配套设施拖延滞后。进入冬季施工期,按相关规定和政府要求不能施工。现本人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收房装修,向贵公司申请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本人承诺:已知悉所购房屋的工程进度及交付条件,自愿按照现有条件收房,并配合贵公司完善物业的相关后续事宜。本人承诺自实际收房之日起,将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并负责本人及本人同意进入房屋所在小区的人员的人身和物品安全,不追究开发商提前交房的任何责任。”
市住建局未接到验收申请 已受理业主投诉
7日下午,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监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房建设完工时,开发商应准备好材料,去他们那里做竣工验收备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文鼎花园小区关于竣工验收申请。关于文鼎花园小区工程尚未完成就交房一事,业主可向住建局投诉中心投诉。
市住建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接到文鼎花园小区业主的投诉,开发商为规避延期交房违约金,尚未完工即向业主交房,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对的。他们已经受理并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律师:开发商违约交房可拒收 不可抗力并非单方说了算
我市一位执业律师表示,开发商向购房人发出入住通知时,如果尚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此举可能是在有意规避迟延交房的法律责任。所卖楼盘未能及时办理验收合格备案手续,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衡水马拉松比赛、大气扬尘污染治理等不否属于不可抗力,不是单方说了算的,应由权威部门认定。即使这些属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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