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谷婷婷 记者郎海江)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要求,2014年衡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40元提高到390元。其中,中央、省、县级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农民个人缴纳标准由去年的60元提高到70元。
为做好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参合率稳步增长,衡水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定时、定点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民个人缴费的收缴工作。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度新农合参合农民已经超过329万人,参合率达到97%,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要求参合率达到95%以上的任务目标。下一步,衡水市将扎实开展参合农民信息核对、录入等工作,确保参合农民2014年因病就医费用及时、准确获得补偿。
【责任编辑:郭凯】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