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李雅洁)2013年12月31日,衡水市长杨慧就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发表了题为《全市动员,统一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电视讲话。全文如下: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普查对象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等。普查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对于我们进一步摸清家底、明确产业定位、优化结构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普查登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经济普查作为明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挂帅出征。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保障经费,认真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要依法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衡水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普查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把关键环节,把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全过程,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要严守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对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识大体、顾大局,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如实填报或申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
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各级各部门、全体普查人员和广大普查对象要立即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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