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任某,就其反映膝下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的事项进行了法律援助,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该老人系冀州镇杨庄村村民,现年75岁,丈夫早逝,二人育有二子三女,现全部成家立业。由于任某年老体弱住院治疗,两个儿子在生活、经济方面置之不理,7000余元的治疗费用使本就生活拮据的受援人雪上加霜。法律援助中心对老人的条件和案由进行审查后,认为老人符合受援条件,立即指派河北法源法律服务所的刘泽锋办理该案。 刘泽锋承办该案后,立即深入到受援人所在村委会进行调查了解,与受援人两个儿子进行调解未果后,向冀州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要求两个儿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冀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两个儿子负担老人的赡养费和医疗费;兄妹五人按照长幼次序轮流伺候老人一个月。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到及时判决,老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杨万宁刘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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