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市住建局资金中心获悉,截止到今年9月,衡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包含利息在内已累计交存约1.68亿元,市民共计申请使用了约929万元,使用率仅为5.5%。据了解,维修资金使用率低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除小区业主们对申请使用程序和方法不清外,就衡水市而言,启用维修资金的小区均属2008年以前的商品住宅,与衡水市城市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商品住宅较少有很大关系。
由于各种原因,个别老旧小区确实存在维修资金未足额上缴情况,住建部门表示,将加大开发商代收代缴监管力度,近期将对全市新旧小区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缴行动。对不足额上缴的,将按照规定停办相关房产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