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杜静)近日,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出台了《衡水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衡水市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两个“办法”着力建立目标数据化、比较差异化、评价立体化、任用刚性化“四化合一”考核评价运行模式,全面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的重大创新举措。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浓厚争先进创一流氛围
两个“办法”把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作为创新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切入点。着眼于发挥干部考核“指 挥棒”、“风向标”作用,以推进衡水科学发展、跨越赶超为根本出发点,突出考核重点,引导领导干部明确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坚持全局与局部并重,既看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更看站在全局高度的大局意识;坚持显绩与潜绩并重,既看当前做了什么,又看给后任留下什么,对长远发展打下了哪些基础;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对主观努力程度、发挥作用实行重点考核;坚持实绩与成本并重,既看取得的政绩,又看为此付出的代价,把发展的成本作为判断和衡量政绩的标准之一。
扩大考评参与主体,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纳入考核评价的主体体系,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级负责,以及考核片面和失真的问题。
通过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推进工作有目标,衡量工作有标准,工作进展有监督,工作结果要晾晒,工作成效要考核,干好干坏要奖惩,让各级干部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在全市形成争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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