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薛倩 实习生侯晓坦)从4月27日衡水市农牧局召开的专项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正式启动,省安排我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8500万元,符合条件的购机对象即日起可到县级(乡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补贴工作将采用“农民全价购机,县级分别结算,补贴直接到户”的新操作程序。
关于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规定和新要求,本报将从以下几方面为读者详细解读。
资金规模
中央拨付资金8500万元
今年省安排我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00万元,占全省9.1亿元的9.34%,比上年同期同批增加2800万元。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和滨湖新区、工业新区。今年全省将实行资金额度全额分配,分期拨付方式。其中第一期拨付资金占各实施县总额度的70%,省已拨付各实施县,第二期剩余资金视各地补贴资金实施进度拨付。
补贴种类
今年新增了5个品目
我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12大类35个小类100品目机具。其中,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我省今年增加了5个品目的产品列入补贴目录,分别是:18马力非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蔬菜移栽机、棉花移栽机、金银花采摘机、蛋鸡高密度层养设备。
补贴标准
实行定额补贴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在《2013年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注,购机者可上网查询或向农机管理部门咨询。
补贴对象
优先满足申购玉米收获机者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今年我省将优先满足申请购买玉米收获机者。
补贴程序
农民全价购机,县级分别结算,补贴直补到户
今年,我省实行“农民全价购机,县级分别结算,补贴直补到户”的新操作程序。即:购机者确定为购机对象后可到全省任意符合条件的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处自主选择机型并付全款购买;省级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实施县,由县级相关部门按要求管理使用,并按时受理结算;县级农机管理、财政部门对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购机对象的个人账户中。
新的操作程序共分7个主要环节:
购机申请。购机者持有效证件自愿到县级(乡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领取《201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并确认签字,由县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确定对象。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确定补贴对象,当申请人数超过资金额度时,须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软件管理系统申请录入,打印并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确定的补贴对象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指标确认通知书》是购机对象享受补贴的重要凭证,除此之外,任何实施县不得给农民打白条,更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全价购机。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到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办理购机手续,全价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机者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这个环节需要注意二点:一是今年购机有效期限是30天;二是补贴对象不必持《指标确认通知书》便可到符合要求的全省任意农机生产厂家、经销商处购机,鼓励购机对象进行议价。
机具核实补贴对象购机后,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逐台核实,并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无误后打印《购机确认书》交付补贴对象。对于价值较高的大中型农机具要采取见人见机方式核实,其余农机具各实施县可采取其他方式核实,对于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补贴额度5000元以上的农业机械一定要进行人机合影,其他机具是否人机合影由各实施县自行确定。
结算申请。补贴对象在各实施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交“两书、一证、一票、一号”(《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补贴对象个人账号)申请结算补贴资金,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办理。
结算审核。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受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现场核对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审核”,及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补贴对象。要将享受补贴的相关信息在乡和村的公告栏中公示不公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于当月底前,汇总结算申请并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结算事项。
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对结算材料进行审核。自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补贴对象账号将发放补贴资金,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各实施县原则上保证每月结算一次补贴资金。
加强监管
列入黑名单者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
近几年,农机购置补贴领域一直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点纠查对象。会议就此项工作的“阳光操作”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特别部署和强调。
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实施后,市级与县级将签订责任书,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参与违规违法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于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产销企业非法侵占的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退还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我市农机管理部门已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于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将切实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市级投诉举报咨询电话是520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