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张保卫、张静)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武邑县在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在农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了日常管理、经费筹集、示范村建设等多项制度,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有人干、有人管、不反弹。
为保证农村环境卫生长期有人管理,武邑县在各村配备了专兼职环卫人员。该县农村按照每200人配备1名环卫人员的标准,实现了村村都有环卫人员,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他们在各村建设了若干个垃圾池或垃圾收集点,并在乡镇统一规划建设了垃圾集中填埋坑,对垃圾统一填埋。同时,有条件的村根据需要配备了保洁车,对村内垃圾实行集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
建立义务劳动制度和经费筹集制度。武邑县要求机关干部每月义务劳动不少于2次,农村干部每月义务劳动不少于1次;县、乡(镇)列出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他们还从村集体公共积累中列支相关经费,用于本村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在乡镇党委、政府驻地和国省干道两侧建设环境卫生示范村。武邑县有关部门与环境卫生示范村所在乡镇、村分别签订责任书,提出了固定填埋坑要灭菌灭味、花草树木有专人负责、公厕卫生定期灭菌消毒等整治内容和标准。同时,他们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聘请老党员、老干部担任义务监督员,对村庄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县里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目前,武邑县已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出动劳力2万人次,清理垃圾72万立方米,建立垃圾集中填埋点500余个,农村环境大为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