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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开展集中清理收缴仿真枪专项行动

    燕赵都市网衡水电(通讯员郭建博、记者李海菊)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衡水市公安局从2月20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收缴仿真枪专项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衡水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市场、商铺、社区、校园,广泛宣传《枪支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仿真枪认定标准》,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一步认清仿真枪的社会危害性,自觉远离仿真枪。同时,切实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线索一查到底,兑现奖励。

    此次行动,衡水市警方将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采取化装暗访、突击检查、异地核查等多种方式,以校园周边、重要交通路口周边、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销售市场等地域为排查重点,对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仿真枪严格按照《仿真枪认定标准》的规定进行识别,凡认定为仿真枪的坚决依法收缴、集中封存、统一销毁。同时,广泛收集线索,加强信息研判,取缔一批非法制造、销售窝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最大限度挤压制贩仿真枪的违法犯罪空间。20日,桃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问津街小商品批发市场检查时,在某玩具商行当场查获仿真枪200余支。同日,故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对郑口镇一玩具店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仿真枪11支。

    为强化源头治理,衡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全面清理收缴仿真枪的同时严格追查贩运渠道,对仿真枪来源进行深入调查摸底,从批发、零售、运输等环节深挖其制造源头和流通渠道,对发现的本辖区存在的非法制贩窝点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打击,切断仿真枪流入社会的主要源头。市公安局还将依照《邮政法》等有关法律,加强对快递、物流、邮寄等运输服务单位的管控,有效查控堵截仿真枪的非法流动,并大力开展网上非法贩卖仿真枪信息的清理整治,认真梳理涉嫌利用网络、手机短信非法贩卖仿真枪的线索,摧毁网上非法贩卖仿真枪的违法犯罪活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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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真枪认定标准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枪口比动能的计算,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规定中的制式枪支分两类,国内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经军队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各类枪支。国外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制造商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装备、使用或投入市场销售的各类枪支。全枪长是指从枪管口部至枪托或枪机框(适用于无枪托的枪支)底部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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