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衡水电(通讯员寇国君、刘金英、记者李海菊)自认为驾驶技术超群的王某,经常醉酒驾车出现在城乡街头。一天,王某骑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头部受伤自认有理便不断与对方理论,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对方无奈只得报警,王某最后不但赔偿对方的车辆损失,而且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2月21日12时许,王某醉酒驾驶无牌彩云追月48轻便摩托车沿武强县合留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留贯十字街附近,遇闫某驾驶京PYE058号夏利轿车沿合留路由北向南行驶,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和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对王某检血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121.3 mg/100ml。经武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闫某无责任。
近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武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武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