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社会保险工作惠民纪实
河北新闻网
2012-05-08 11:22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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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育有所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梦想,这个梦想在衡水市正逐渐成为现实。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协调发展,农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新农合实现了全覆盖,社会保险作为社会安全网、减震器的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社保覆盖面在扩大

    “当了一辈子农民,临老也能像干部和工人一样,拿着小本本按月到银行去领‘退休金’,再也不用为生活费的问题操心了!”家住故城县的61岁老人张铁生,提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喜不自禁。

    今年,还将有更多年满60周岁的老人和张铁生一样,顺利领取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者了解到,到今年年底,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实现全覆盖,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占据了很高比例。

    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2009年开始,截至去年,全市共有枣强县、安平县、冀州市、故城县、景县、武邑县、桃城区等7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3万人,参保率达到96%;60周岁以上享受领取待遇人员为34.34万人,发放养老金16123.8万元,发放率为99.7%。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1.6万人,参保率为80.88%;60周岁以上享受领取待遇人员为0.56万人,发放养老金187.77万元,发放率97%。从今年7月1日起,其它4个县市区也将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预计年底完成。

    其它社会保险险种也在加速推进扩面工作。我市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为扩面重点,积极推动养老、工伤保险扩面征缴。2011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4万人,净增参保职工1.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1万人,净增1.6万人。

    我市医疗保险立足广覆盖,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从2002年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到2009年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渐走出了一条从职工延伸到居民的发展道路。到2011年,全市共有59.7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着医保待遇。

    同时,“农民看病,政府买单”在我市农村已经成为现实。新农合在全市实现全覆盖,参合农民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了医疗费用出院即时结报,让广大农民告别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梦魇。2011年,全市参合农民就有187.65万人次得到补偿,补偿资金6.52亿元,大大减轻了广大农民的就医负担。2012年我市共有326.82万农村居民参合,参合率达96.79%,人均筹资标准达2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较2011年提高五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7万元。

    参保人待遇不断提高

    社保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的待遇不断提高,是我市社保惠民工作的指导原则。

    以医疗保险为例。“从2002年至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十余次的调整,参保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至现在的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限额提高到20万元。”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衡水市对参保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给予适当补助的意见》,我市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参保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给予适当补助。市直患有特殊慢性病的城镇职工还能享有门诊报销待遇,减轻了个人负担;门诊特殊病病种也在不断增加,由最初的10类29种扩大到现在的19类37种。

    为了提高防病意识,使参保人员享受更多的医保待遇,我市分别在2005年、2009年、2011年开展了市直参保职工健康体检。使参保职工得以尽早发现疾病,及时预防和治疗,维护了广大参保人身心健康,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与好评。

    同时,我市加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调整了《衡水市市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不断提高生育保险基金补助金额,并实施了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定额补贴。对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流产及引产等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补助,正常生产补助由1000元上调至1500元,难产补助由1500元上调至2000元,剖腹产补助由2000元上调至3000元等;将城镇居民生育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500元。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2002年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连续几年上调,从2012年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又增加100元。从今年1月起我市还将失业人员纳入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项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人员不缴费,切实解决了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我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在不断上调。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1年底以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普增85元。这是我市企退人员养老金连续第八次上调。

    社保服务高效便民

    “在这里办事效率很高,工作人员的服务也相当热情,我挺满意的。”4月28日下午,市区自由职业者张先生持相关资料来到桃城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个人养老保险,经过相关资料审核,很快就办完了所有相关手续。

    个人养老保险手续的便捷办理,得益于我市不断优化养老、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不仅缩短了办结时限,快捷高效的服务也赢得了群众的高度满意。2010年我市部分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不能再由原单位统一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满足他们的缴费要求,我市按照有关规定将下岗失业人员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自行申报缴费,并提供了从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申报流程等多方面的优惠条件,为1万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申报手续。

    这只是我市社会保险便民利民的一个方面。

    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市社保事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险服务窗口软硬件建设,用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和岗位公示制等六项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全面打造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和服务民生示范窗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保经办部门也通过热情、耐心、细致的服务,得到了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广泛好评。

    在推进失业保险中,我市也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提前深入企业审核档案,初步确定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指导企业规范填写各种表格,提前让企业和职工准备好各种必备资料,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了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平台,这样的做法很受企业和职工欢迎。截至2011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18.3万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7605人。

    为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开通了16893800医保查询,实现了医保政策解答、个人账户查询等“一线通”,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医保政策和自己关心的相关信息。并对医保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增设了“个人医保信息查询”、“药品编码查询”、“办事指南”、“政策问答”、“养生保健”等版块,方便参保人员查询个人信息和医保政策。还特别增设了“主任信箱”,方便倾听参保人员对医保经办的各种意见,并及时回复。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记者 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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