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内公交班线价格上涨 涨幅1.5元至2元
河北新闻网
2012-04-09 11:36
来源:衡水晚报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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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王秀)自4月1日起,我省首次执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的影响,衡水市客运价格小幅上涨,区内班线价格上涨1.5元至2元。

    票价上涨

    据了解,我市客运票价上浮是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的,通知要求我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本次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0.036元/人公里。这是我省首次实行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也是我市从2006年调整运价后,首次调整客运价格。

    6日上午,记者在衡水汽车站看到,车站在最醒目的位置张贴了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并对上调之后的票价进行了公示。据车站工作人员介绍,价格变动的都是市区开往各县市的区内班线,调整之后的客运票价较之前上涨了1.5元到2元不等。由于省市际班车线路情况复杂,又要与外省市公司沟通协调,因此省市际班车票价暂未调整。

    乘客反应  

    此次道路客运票价上调后,乘客有何反应?乘客张先生手拿一张车票对记者说,他经常坐长途汽车回老家安平县,以前票价15.5元,现在17.5元,涨了2元还可以接受。一位姓赵的乘客也说,以前到阜城县的票价是11元,现在12.5元,比原来也只涨了1.5元。

    在售票窗口,绝大部分乘客在买到票之后就径直朝检票口走去,对票价的上涨并没有什么异议。一位到景县的乘客表示:“油价涨了,燃油附加费肯定也会涨的,这也是水涨船高嘛!”

    衡水汽车总站站长李学军介绍,目前票价上涨对乘客的出行没有造成影响。票价调整后,班车经营者不得私自涨价,借机乱涨价、乱收费的,除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处罚外,汽车总站将按企业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乘客若发现违规行为,可向汽车总站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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