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将受惩处
河北新闻网
2012-01-30 10:31
责任编辑:王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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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朱微 河北日报记者马路)日前,衡水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的通知》,少数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理婚丧事讲排场、比阔气,有的甚至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市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事宜中,参加人员应限定在亲友范围内,不准以各种方式通知管理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人员;喜庆事宜原则上只举行一次宴会,要严格控制婚宴规模,不得化整为零或异地举办,不得拉桌子、摆流水席;婚庆活动中一律禁止使用公车,不准借机敛财;领导干部不准接受非亲属婚庆事主邀请,担任婚庆宴请的主持、司仪或致辞。

    另外,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必须如实向组织报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本人及近亲属操办婚事,要在举行婚礼前10日向市纪委报告;市直和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本人及近亲属操办婚事,要在举行婚礼前10日分别向本单位党组、纪检组和县市区纪委报告;丧葬事宜要在葬礼结束后10日内按程序书面报告操办情况。

    年终考核述职时,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将婚丧事操办情况予以说明。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多次出现违规操办问题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市直各单位和县市区建立的婚丧事报告工作台账,市纪委将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出问题,将视情况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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