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衡水中学获悉,该校被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去年4月份,该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监督机制,全力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掀起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热潮。经上级书面材料审查、实地现场抽查、评审等环节,顺利通过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评审。
2011年12月份,《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中,衡水中学名列其中。(李登科 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