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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食药监局保障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随着“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高峰期的日渐临近,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组合拳”,全力保障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12月中旬以来,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大中型饭店以及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70余家次,当场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

    强化主体资质。“双节”期间,继续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从12月中旬开展了打击餐饮服务无证经营清网行动,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查,目前已查封3家餐饮服务无证经营单位,当场扣押了冰箱、冰柜等物品,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餐饮服务无证违法经营行为。

    强化监督巡查。按照“双节”期间集中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确定了监督巡查重点。一是明确六类重点检查单位。包括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承办团圆饭、年夜饭、婚宴、会议用餐等大中型饭店;衡水辖区内大广高速和石黄高速的餐饮服务单位;衡水湖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型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点。二是突出五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采购是否索取资质证明文件,供货清单、采购小票、采购记录是否齐全完整;贮存食品及原料的冷藏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餐饮具和食品容器是否洗净、消毒并保持清洁;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流程是否规范无交叉污染。

    强化抽样检测。“双节”期间,专门对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抽验核查。近期又针对糖果、银耳、粉丝、乳制品、酱油、食醋、饮料等7类食品抽取检验样品108份。下一步还将对大米、蛋制品、熟肉制品等重点食品进行抽验核查,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隐患。

    强化社会监督。严格实施《衡水市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动员市区内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乡镇、行政村的500名社会监督员共同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并明确了监督员的四项基本职责: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基层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监管部门向基层群众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收集所在行政区域内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情况反映、投诉举报和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主动向监管部门举报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行为,切实发挥了群防群控的社会监督作用。

    强化应急值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属地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前做好了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人员、设备、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安红卫、刘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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