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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新农保圆了农民的养老梦

    让广大农民“老有所养”,是一个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民生大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惠民政策,让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愿望得以实现。

    “新农保”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后,党和政府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2011年初,市委、市政府承诺,不断扩大“新农保”覆盖面,广泛动员农民参保,让广大农民尽快享受到这项政策带来的实惠。

    带着这份庄严的承诺,“新农保”试点县的工作人员与百姓打成一片,鼓励更多农民参与进来,超额完成既定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48.22万人,参保率为95.95%,其中参保缴费人数为115.39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21388.71万元,缴费参保率为96.25%;60周岁以上享受领取待遇人员为33.97万人,发放养老金18824.97万元,发放率99.7%。

    多档次选择——让群众得实惠

    “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方式,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给农民。

    参保人每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在符合参保条件、子女全部参保的情况下,不用缴费每人每月就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不到60岁的农民在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后,则可享受到更多的养老金。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

    “55元虽然不多,但是对于农村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柴米油盐等问题得以解决,并且缴费的档次越高,到手的养老金相应地也就越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李德顺说。

    今年在原有枣强、冀州、安平三个试点县基础上,新增故城、景县、武邑、桃城4个县区,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县,比承诺目标项目增加1个,参保人数接近150万人,完成承诺任务的115%。

    政策宣传引导——让农民应保尽保

    “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有政府管我们,不仅减轻了儿女的负担,也使我们家庭变得更和睦了。”邓家庄乡邓家庄村村民邓金占领到第一笔养老金后笑得合不拢嘴。为能让更多的农民像邓金占一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新农保”的工作人员扩大宣传,与百姓“零距离”接触,让农民应保尽保。

    “新农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让广大群众认识和接受,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参保上来,工作人员在宣传上做足文章。各试点县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片、电视专访、刊登政策问答等方式,帮群众算好多缴多得的“经济账”、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实惠账”、子女缴费父母受益的“亲情账”。安平县还举办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场文艺演出,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新农保”, 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打造服务品牌,试点县的工作人员不仅亲自到农村宣传政策,还积极发动村干部,让他们成为最得力助手。

    桃城区赵家圈镇大田家圈村党支部书记田树强多次用喇叭“高调”宣讲新农保的好处,讲解入保险、养老无忧愁的道理,鼓励村民积极参保。为确保“新农保”工作推行顺畅,该村提前运作,收集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以便登记时及时提供。

    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办理新农保参保手续的工作模式,已被“新农保”各试点争相效仿。

    做好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为农民管好辛苦钱,及时发放养老钱,也成了“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工作人员的重点工作。目前,“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已形成与金融部门的良性互动。

    “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工作人员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纵向联动,并获得经办机构与合作银行、财政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支持。为了给参保人员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方法,各合作银行积极配合,增加营业网点,开设专门窗口,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特别是在征收期,派专人专车包乡、包村,确保基金安全。在养老金发放方面,给予每位参保人员一张银行卡,各个网点都可以提取,充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作用。

    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这项惠民政策顺利开展,我市启动经费与配套资金均已到位,并建立预拨付制度。今年4个试点县(市、区)共投入启动经费245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已将配套资金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今年市财政补贴508.22万元、县财政补贴832.01万元已报财政部门,年底前拨付到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现在,各试点县(市、区)明年1至3月份养老金已准备到位,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经办能力

    “新农保”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又是关系到全市农村人口社会养老保险的民生大事,健全的机构设置可以让“新农保”工作事半功倍,开展得更加顺利。

    今年,我市各试点县(市、区)均成立了独立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在原劳动保障站的基础上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各县(市、区)严把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具有本科以上、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并把责任心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人员充实到经办队伍中来,各乡镇配备了3至5名专职人员,各村设有一名代办员,进一步提升了经办能力。

    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针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新的特点,市“新农保”中心实行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经办人员的培训制度,边工作、边培训,重点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经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高效廉洁,规范先行。为确保经办机构规范运行,确保保险基金安全运营,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按照国家和省的“经办规程”要求,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岗位设置》、《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大厅和办公场所建设要求》、《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记者 邵慧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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