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郎海江 苏莹)近日经河北省园林城市评审验收专家组对衡水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评审验收,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衡水市为河北省园林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打造“生态宜居北方湖城”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的创建指挥部,制定了《衡水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加大投入。该市结合城区绿地现状、自然和文化资源特点,编制了《衡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了“一心、三片、多廊、多级”的绿地布局结构,为建设林荫休闲型、资源节约型、滨湖生态型园林城市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了解,全市立足实际,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北方湖城”总目标,紧紧抓住全省城镇面貌“大变样”、“上水平”的重大契机,倾力打造林荫休闲型、资源节约型、滨湖生态型园林城市,新植乔木66.3万株、灌木130万株、花草地被63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8%、绿地率3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9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河北省园林城市标准,搭建了主城区的园林绿化框架和城市绿化基础。
衡水市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成功,标志着“生态宜居北方湖城”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对促进衡水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