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日报讯 9月23日至24日,省城市主要街道景观环境整治评价验收工作组来我市,就城市主要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副市长戴国华陪同。
今年以来,按照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办公室部署,结合我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我市对前进大街、人民路、中华大街、育才大街、北环路、榕花大街----东湖大道等6条街道实施了以绿化、硬化、净化、亮化、道路标识化、规范化为重点的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前前进大街、人民路、榕花大街----东湖大道已经完成。通过景观环境整治提升,我市主要街道两侧实现了环境规范有序、城市景观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形成了整洁、亮丽、优美的城市景观环境。
验收组一行听取了我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榕花大街----东湖大道、人民路、前进大街等景观环境整治情况,对我市主要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记者李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