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2日透露,该院成功调解一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目前,六十余亩农田已翻耕种上其他作物,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万元。
据枣强县法院副院长白洁良介绍,今年年初,该县大营镇芍药村村民代某租赁本村63亩农田,打算种植药材,3月份与有着“千年药都”之称的安国市霍某签订中草药种植基地协议。代某出资3万余元购买霍某的种子,霍某出技术员进行播种,且保证出苗率在90%以上,预计收入达40余万元。5月初种子播种以后,代某进行了打药施肥,十几天后,出苗率没有达到达到预期效果,还不足半数,几乎没有了收益的可能。代某给霍某打电话协商赔偿适宜,霍某以种种理由推脱,60多亩农田荒草丛生,代某无奈之下6月28日起诉到法院。
由于正是耕种季节,如错过季节,63亩农田将颗粒无收,双方损失会扩大。6月29日,该法院民事二庭副庭长张玉乔带队驱车赶往安国,辗转4、5个银行终于查清了霍某的账户,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霍某账户冻结之后及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多次电话给霍某讲利害关系。7月4日双方来到法庭进行调解,到40公里外的芍药村农田勘验代某承包的药材农田,换位思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霍某赔偿原告代某19万元。(崔志平、吴兰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