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衡水市物价局获悉,衡水市廉租房租金标准及二期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日前确定,具体为:衡水市区廉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元,二期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为1712元/平方米。
市区廉租住房月租金
标准为1元/建筑平方米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权益,市物价局经成本监审,参照省内各设区市廉租住房租金水平,并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确定了市区廉租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元。
每年一审核
防止“只进不出”
为防止廉租房住户“只进不出”,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精神,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廉租住房住户的管理,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家庭,向其发放《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收回并注销其《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从注销的第二个月起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并在六个月内将廉租住房退出。市场租金标准2011—2012年度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