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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桃城区初中招生办法出台

    学区划分将小范围调整 招生录取与省级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挂钩

    衡水晚报讯(记者朱微)4日,从桃城区教育局获悉,为均衡教育资源,在尽量保持校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今年区直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将根据生源分布实际情况小范围调整,调整办法将视具体情况而定。招生录取与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挂钩。

    桃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中招生将分四个批次进行,考生被上一批次录取,下一批次不再重录。

    8月11日至12日为第一批招生时间,届时将进行民办初中招生,汇龙、英才、燕杰等学校原则上在市辖区范围内自主招生。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和学籍卡,进城务工经商置业者的子女持户籍证明、街道或村委会开具的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流入地房产证、暂住证、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或营业执照和学生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等材料,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8月13日至15日,市五中初中部、市六中招生,范围是市区小学毕业生,由桃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若城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教育局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在志愿生中录取,录满为止。

    8月17日至20日,乡镇中心校按照本乡镇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统一录取。

    8月25日至28日,区直初中(市三中、市四中、市七中、市八中、市九中)招生,届时桃城区教育局将根据市区各小学核实的住址,对前三批次未被录取的区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进城务工、经商、置业子女和政务大厅报名部分)分区划片录取。

    此外,本市区户籍、在外地借读、需回桃城区区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持本人借读小学学籍、户籍和房产证,于8月1日至8日,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桃城区教育服务窗口报名登记,由桃城区教育局负责按学生实际住址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若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则相对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2011年初一新生到2014年毕业升学,各初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名额分配基数为:乡镇初中和民办初中以区教育局审定的录取名册中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资格的学生数为准;市五中、市六中计划生和区直初中以区教育局下发的录取名册中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资格的学生数为准。学校自行招收的册外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算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不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因学生流动造成的某中学人数的增加或减少,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将不予调整,中途转入学生不得占用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指标。

    相关具体情况可登陆http://hstchedu.net,或拨打电话268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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