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6月15日电 (崔志平 李金星) 15日,衡水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衡水市市区供水管理办法》和《衡水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两项《办法》的修订实施将为衡水规范完善城市供用水管理以及加强市区停车场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起到推动作用。
据衡水市水务局长邢荣利介绍,《衡水市市区供水管理办法》是对衡水市1999年出台的《衡水市市区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这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供用水管理、优化城市供水服务环境,保证衡水市区城市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服务于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随着衡水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停车泊位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渐显现。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我市城区注册登记小型汽车约73000辆,且每天以50辆左右的速度递增;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共有46处,停车泊位仅有4061个。而按照省相关要求,我市应每百辆汽车应配置泊位数30个。按此标准计算,市区应有21900个停车泊位,现缺口达17839个。
衡水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李建民称,《衡水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是衡水市政府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之一,从着力解决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滞后、需求激增、管理秩序混乱和文明停车意识淡薄的问题入手,对增建停车场,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提供了政策依据。此项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城市道路交通静态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管理秩序、确保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悉,《衡水市市区供水管理办法》和《衡水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于2011年5月16日同时经衡水市政府第37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1年5月31日分别以衡水市政府2011年第1号、第2号令同日公布,并自今年7月1日起同日施行。